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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建造师继续教育
2016年10月05日 00:00   点击:[]

培训范围:公司注册地在山东省,且经过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国家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通过建造师考试取得资格但未注册的人员。

培训专业: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

证书发放: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后,颁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制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后,颁发由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印制的《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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