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院情总览  招生信息  函授教育  自学考试  注册师教育  培训教育  社区教育  党建工作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师教育 >> 注册师继续教育 >> 正文

关于举办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第39期(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0月24日 00:00   点击:[]

山建大培字[2018]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山东建筑大学定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日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便所通知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实务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3、道路桥梁维修与加固

4、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概论

6、市政公用工程构筑物施工技术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下午报到,6日至10日培训,11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淄博饭店(张店区金晶大道177号);

宾馆电话:0533-2180888、18615138747;

承办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1-86366503、86361336;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cj.sdjzu.edu.cn/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资料费327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60元/人·天×6天=1560元,开发票时需单位税号及电子邮箱)。

3、注册时未交继续教育培训费的人员,学习时需缴纳必修课继续教育费用300元(选修课教育费用网络学习时自行缴纳)。

4、首次参加培训(无执业手册)的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不属于首次培训的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增项(含未注册)人员只需参加网上学习。

5、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6、名单外若要插班参加培训的二级建造师,需先经过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意,然后填写《插班申请表》发送到邮箱:sdjzjxjy001@163.com,未填写申请表的一律不予安排培训。

7、关于不在周期内的政策解读:目前,“不在周期内”需要交费的,主要是以下3种情况:①未注册人员。即没有注册证号,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②证书有效期早于2016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续期导致证书过期需要重新学习的人员。③2015年11月1日之后办理初始注册或延续注册的人员。

附件:点击下载

1、培训日程安排

2、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乘车线路图

4、插班申请表

2018年10月1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8年度注册建筑师(第三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第七期)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