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山东建筑大学定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日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便所通知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下午报到,6日至10日培训,11日上午测试。
宾馆电话:0533-2180888、18615138747;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1-86366503、86361336;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资料费327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60元/人·天×6天=1560元,开发票时需单位税号及电子邮箱)。
3、注册时未交继续教育培训费的人员,学习时需缴纳必修课继续教育费用300元(选修课教育费用网络学习时自行缴纳)。
4、首次参加培训(无执业手册)的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不属于首次培训的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增项(含未注册)人员只需参加网上学习。
5、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7、关于不在周期内的政策解读:目前,“不在周期内”需要交费的,主要是以下3种情况:①未注册人员。即没有注册证号,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②证书有效期早于2016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续期导致证书过期需要重新学习的人员。③2015年11月1日之后办理初始注册或延续注册的人员。
2、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学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