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经过几年的学习,理论课学习已经结束,为达到毕业要求,本学期进入毕业
前补考和毕业设计答辩阶段。经研究, 2014级高本毕业生及往届未毕业学生毕业前补考及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如下:
一、毕业前补考相关安排
1.手续办理:请同学们上网查询自己各科的考试成绩,需要毕业前补考、重考的同学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19日到山东建筑大学经十东路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103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531-86366307)。备注:校本部只办理本部学生的相关手续,函授站的学生到函授站参加毕业前补考、重考。
2.毕业前补考时间:毕业前补考在11月3日-4日进行。补考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0531-86366307,86367670),具体补考教室请于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的补考安排表。
二、毕业设计答辩相关安排
1.毕业设计答辩安排
(1)校本部毕业生答辩时间:2018年11月3日,答辩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联系电话0531-86366307,86367670),具体答辩教室请于答辩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的答辩安排表。
另2014级高本土木专业的同学,将于10月20日上午九点,在一号教学楼1104教室进行毕业设计施工部分开题辅导,请准时参加。
(2)各函授站点有往届毕业生需要补答辩的,由各函授站(点)参照校本部进度自行安排起止时间,但必须保证11月9日前答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报成绩时间截止到11月14日。
2.毕业设计资格要求
(1)按教学计划要求,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均自动取得毕业设计资格。毕业设计半脱产进行,全体有关学生必须按相关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设计辅导。
(2)2018年7月课程重考结束时,仍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先参加毕业设计,并于2018年11月3日-4日参加重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休学及留级累计已满两年的学生必须于2018年11月3日-4日前修完全部课程。
三、毕业设计组织领导
1.毕业设计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
2.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上课,接受设计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四、毕业设计其它规定
1.毕业设计要按任务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制图,除指导教师规定外,不得使用微机绘图。
2.毕业设计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经确认系抄袭或由他人代做者,取消本年度毕业资格。
3.设计用的工具和资料由学生自行解决。全体学生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我部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
函授部电话:0531-86366307、86367670。
重要提醒:
校本部的函授生毕业前补考、补答辩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山东建筑大学经十东路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103办公室)。
校本部的函授生毕业前补考、答辩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具体教室请于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安排表。
各函授站点函授生毕业设计到各函授站(点)进行,由各函授站(点)参照校本部进度自行安排。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