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经过几年的学习,理论课学习已经结束,为达到毕业要求,本学期进入毕业前补考和毕业设计答辩阶段。经研究, 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和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如下:
一、毕业前补考相关安排
1.手续办理:请同学们上网查询自己各科的考试成绩,需要毕业前补考、重考的同学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到山东建筑大学经十东路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103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531-86366307)。备注:校本部只办理本部学生的相关手续,函授站的学生到函授站参加毕业前补考、重考。
2.毕业前补考时间:2017年下学期毕业班的毕业前补考在11月4日-5日进行。补考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0531-86366307,86367670),具体补考教室请于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补考安排表。
二、毕业设计答辩相关安排
1.毕业设计答辩安排
(1)校本部毕业生答辩时间:2017年11月4日,答辩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联系电话0531-86366307,86367670),具体答辩教室请于答辩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答辩安排表。
(2)各函授站点函授生毕业设计到各函授站(点)进行,由各函授站(点)参照校本部进度自行安排起止时间,但必须保证11月15日前答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报成绩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
2.毕业设计资格要求
(1)按教学计划要求,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均自动取得毕业设计资格。毕业设计半脱产进行,全体有关学生必须按表中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设计辅导。
(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考结束时,仍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先参加毕业设计,并于2017年11月4日-5日参加重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休学及留级累计已满两年的学生必须于2017年11月4日-5日前修完全部课程。
三、毕业设计组织领导
1、毕业设计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
2、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上课,接受设计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四、毕业设计其它规定
1、毕业设计要按任务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制图,除指导教师规定外,不得使用微机绘图。
2、毕业设计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经确认系抄袭或由他人代做者,取消本年度毕业资格。
3、设计用的工具和资料由学生自行解决。全体学生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我部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
函授部电话:0531-86366307、86367670。
重要提醒:
校本部的函授生毕业前补考、补答辩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山东建筑大学经十东路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103办公室)。
校本部的函授生毕业前补考、答辩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一号教学楼,具体教室请于当天见和平校区一号楼106办公室外张贴安排表。
各函授站点函授生毕业设计到各函授站(点)进行,由各函授站(点)参照校本部进度自行安排。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毕业前补考及毕业设计答辩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