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学习,理论课学习已经结束,为达到毕业要求,本学期进入毕业前补考和毕业设计阶段。经研究, 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和毕业设计安排如下:
1.手续办理:请同学们上网查询自己各科的考试成绩,需要毕业前补考、重考的同学于2017年5月15日前到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办理相关手续。备注:校本部只办理本部学生的相关手续,函授站的学生到函授站参加毕业前补考、重考。
2.毕业前补考时间:2017年上学期毕业班的毕业前补考在5月20日-21日进行。
(1)按教学计划要求,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均自动取得毕业设计资格。2017年上学期毕业班的毕业答辩在5月20日-21日进行;毕业补答辩在5月27日进行。
(2)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考结束时,仍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先参加毕业设计,并于2017年6月前参加重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休学及留级累计已满两年的学生必须于2017年6月前修完全部课程。
(3)毕业答辩结束后,我部将安排毕业补答辩于2017年5月23日前到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办理相关手续。
见附表①(各函授站(点)参照该进度自行安排起止时间,但必须保证6月2日前答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报成绩时间截止6月5日)。毕业设计半脱产进行,全体有关学生必须按表中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设计辅导。
(2)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上课,接受设计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1)毕业设计要按任务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制图,除指导教师规定外,不得使用微机绘图。
(2)毕业设计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经确认系抄袭或由他人代做者,取消本年度毕业资格。
(3)设计用的工具和资料由学生自行解决。全体学生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函授部电话:0531-86366307、8636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