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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3日 17:00 隗娜 点击:[]

各教学点、有关同学: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培养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制度,现将2023年下半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全程指导、教学点分级管理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由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宏观管理、全程指导,组织全员查重,包括政策制定、定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各教学点要成立由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相关专家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开题、论文审查和答辩指导等环节工作。

二、预毕业学生范围

2019级高起本应届毕业生;

2021级专升本、专科层次未毕业生;

2020级专升本、专科层次未毕业生;

2018级高起本层次未毕业生;

备注:往届毕业生如毕业设计(论文)已经合格,不用再重复参加。

三、指导教师选聘及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生产科研部门专家或中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以10-30人为宜。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指导教师应有较全面的知识,教学态度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并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四、具体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写作与提交、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各环节均需在论文管理系统内体现,管理系统网址:https://vgms.fanyu.com/,具体流程和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和操作说明》。

1.选题和开题报告提交于717日-831日进行,需依次完成教师账号导入、课题和选题导入、学生在线填写《开题报告表》,和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相关环节。选题原则上应每人一题,独立完成。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动,确有改变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2.中期检查于920日-930日进行,主要由学校、教学点和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相应位置做出评价意见。

3.设计(论文)写作和提交。

设计(论文)第一次提交时间节点:8月1日-9月20日,设计(论文)第二次提交时间节点:9月21日-11月9日。两个阶段没有严格时间划分,确保最晚11月12日指导教师审核、查重均通过。11月12日以后管理系统将关闭,学生无法提交。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具体格式要求参考《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格式模版》(见附件3),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要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文献相似度要求原则上不能高于30%。管理系统中,每名学生有两次提交论文机会,两次提交时查重免费。

4.答辩开展时间节点:119日-1112日。学校指导各教学点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工作主要包括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环节、成绩评定,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正副教授、讲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或专家参加,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各小组的具体答辩工作。

5.成绩评定时间节点:119日-111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两部分组成最终评定成绩,其中两部分成绩均为合格,则最终评为合格;其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则最终评定为不合格。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延期毕业。成绩评定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组长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并由指导教师上传系统。

凡存在下述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不予通过:

正文字数不符合要求;查重率过高,或伪造查重报告;存在学术不端、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结构不完整;与专业无关,或跑题现象严重;逻辑混乱;存在政治性、伦理性等问题;理论、论证存在原则性错误;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多;不按教师意见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等。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位授予,具体事项及时间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成绩上报截止时间

答辩原则上在119日-1112举行。最终评定成绩最迟应在1112日之前完成管理系统上报。

六、望各教学点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3年11月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我部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

函授部电话:0531-86366307,咨询邮箱:953235490@qq.com

附件: 1. 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和操作说明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3.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格式模板

4. 论文检测个人使用说明

5. 教学点管理员系统使用视频讲解

6. 学生端系统使用视频讲解

7.教师端系统使用视频讲解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13日

审稿:韩卫东

编审:王军

终审:杨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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