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休学、重修超过专业学制两年或留(降)级超过两次。”应予以退学。经核查,孔祥川等696名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均已经超过其规定学制最长期限,符合退学规定。其中专科318人,专升本290人,高起本88人。(名单见附件一)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凡按国家招生政策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期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及时向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院)请假,并附相应证明(事假单位证明,病假医院证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按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可以保留学籍的,须到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经核查,袁艳丽等51名学生均已经不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符合取消入学资格规定。其中专科17人,专升本31人,高中起点本科3人。(名单见附件二)
现将学籍拟处理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对孔祥川等696名学生予以退学;对袁艳丽等51名学生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9日
继续教育学院
2019.5.24
附件一:因超过学习年限取消学籍的学生名单.xls
附件二:因超过保留入学年限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