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科技培训学校部分函授学生在我校2022年6月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期末考试中,存在替考舞弊行为。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发〔2018〕66号)第四章第十八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之规定,经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对本次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相应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望全体函授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望函授站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办学行为。
特此通报。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24日
审稿:王军
编审:邵新
终审:杨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