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新生缴费报到工作已经结束,录取新生中有391人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到。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学院核查,2023级李康等391名新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及缴费,经研究,认定该391名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6日—3月23日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联系邮箱:287051681@qq.com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6日
审稿:韩卫东
编审:王军
终审:杨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