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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9期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2016年07月01日 00:00   点击:[]

关于举办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第39期)

济南、枣庄、济宁、临沂、德州、聊城和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东建筑大学定于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组织开展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便所通知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案例

3、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4、市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5、工程造价管理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至8月2日培训,3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淄博万杰国际大酒店(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万杰集团)

宾馆联系电话:0533-4652222转1101(总台)

承办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1-86361336、86366503、86366375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cj.sdjzu.edu.cn/

传真:0531-86363568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含选修课教材)、资料费3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10元/人·天×6天=1260元)

3、首次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属于第二注册周期培训的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

4、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附件:(点击下载

1、培训日程安排

2、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9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乘车线路图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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