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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历信息勘误工作流程及规则
2026年09月28日 10:47  点击:[]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因招生报名、学籍注册、毕业注册环节导致学籍、学历注册信息与本人实际真实信息不符的信息更正业务。

二、申请要求

学生本人需首先向我校提出本人手写书面申请(其中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信息错误原因,信息修改用途等),并承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信息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修改身份信息的学生需提供:

(1)手持身份证、申请书拍照(手持材料照片要求人脸、证件文字、申请书全部清晰可辨,不可遮挡;同时提供对应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当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盖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本人页及变更登记页);

(5)报考当年新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档案复印件;

(6)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修改政治面貌

(1)手持身份证、申请书拍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当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或街道出具的政治面貌变更正式证明;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本人页及变更登记页);

(5)报考当年新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档案复印件;

(6)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勘误办理流程

我校通过查阅学校历史档案、考生个人档案、学信网人脸识别比对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若确认不存在冒名顶替入学现象,判断为信息错误,则将考生申请材料、核查方式过程及结果,由学校以正式公文报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勘误业务办理周期较长,请耐心等待结果。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2室招生与学籍管理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平台)。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审稿:隗娜

编审:胡鹏

终审:胡大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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