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大校发【2018】66号):经核查,于润康等1046名同学,其中高中起点专科438人,高中起点本科51人,专升本557人,逾期未报到,符合取消入学资格规定;葛曙光等217名同学,其中高中起点专科63人,高中起点本科51人,专升本103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符合退学规定;李浩铭等38名同学,专升本前置学历未通过清查,符合取消入学资格规定。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于润康等1046名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对葛曙光等217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对李浩铭等38名学生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理。(附件:拟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名单)
相关学生、函授站点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4月14日前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