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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清理超年限函授学生学籍数据的公示
2023年09月11日 20:42 胡鹏 点击:[]

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大校发〔2018〕66号):经核查,王洋洋等115名同学,其中高中起点专科57人,高中起点本科5人,专升本53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符合退学规定。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王洋洋等115名同学(详见附件拟退学名单.xlsx)做退学处理。

相关学生、函授站点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9月17日前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1日


审稿:韩卫东

编审:王军

终审:杨广晖

  • 附件【拟退学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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