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6〕2号)要求,根据合作单位提交的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组织专家组对拟设校外教学点开设的相应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经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山东建筑大学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设置校外教学点名单及开设相关专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敢于负责。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线索不清或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联系邮箱:40378@sdjzu.edu.cn
山东建筑大学
2026年4月16日
审稿:隗娜
编审:胡鹏
终审:胡大启